付款刷臉、進門刷臉、認證刷臉……網(wǎng)友不禁吐槽:“一天下來,臉要被刷十幾次?!彼⒛槨叭肭帧备鞣N生活場景,一切皆可刷帶來便利,也帶來“過濫”之患。
日前,上海開展消費領域個人信息權(quán)益保護專項執(zhí)法行動,對濫用“刷臉”說不!以公共場所“不刷臉為原則、刷臉為例外”為行動目標,保護刷臉時代人臉的信息安全。趕緊摸摸自己的臉,還安全嗎?
看似科幻的炫目,正利用人體“身體密碼”,改變生活與交往的原貌。
你的“身體密碼”正成為通行證。從已經(jīng)不神秘的指紋識別,到有點“新花樣”的指靜脈識別、在瞳孔上下點功夫的虹膜識別,一切可被測量的身體及行為均被納入“身份認證大家庭”。鑰匙、密碼或許無存在必要,“臉”的認知也被顛覆。?
當智能過于“智能”,人臉識別已悄悄蔓延。超市寄存柜不到1秒,便可完成人臉信息采集;上海一游泳館更衣室,采用人臉識別的方式開啟更衣柜;在公共衛(wèi)生間,刷臉就能免費領取廁紙。公共場所不考慮場景合理需求,打著便利旗號“刷臉”,這種無限制推廣和擴張應及時“剎車”。
人臉識別成噱頭,“你”真的就是你嗎?今年上半年,在上海、江蘇徐州等地,發(fā)生多起頭戴硅膠人臉面具,偽裝成他人入戶偷盜的案例。漏洞百出的人臉識別技術,讓安全大打折扣。沒有嚴格安全的規(guī)范管理,這張臉終究成了行走的解碼器。?
同樣是生物識別技術,為何全球法學界最關注人臉識別信息的客觀性、必要性和合理性?其根本在于,人臉識別更貼近個人隱私、權(quán)利及自由。
未經(jīng)同意,人臉已被過度采集與分析。相較于虹膜、聲音、指紋、基因等其他種類的個人生物識別信息,人臉識別無須人機交互,遠程就能實現(xiàn)數(shù)據(jù)采集、抽取全部信息、追蹤個體行為等功能。這意味著,即使沒有經(jīng)過當事人的同意,企業(yè)也能收集、儲存、傳輸他人的人臉信息,甚至過度分析,導致知情同意機制在無形中被架空。
當人臉識別遇上高清攝像頭,算法偏見悄然而至。人臉識別在“大數(shù)據(jù)殺熟”中已有所表現(xiàn),江蘇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,原告被售樓處人臉識別設備抓取生物信息,系統(tǒng)自動判定原告為“自訪客戶”,不能享受優(yōu)惠。多地售樓部通過人臉識別系統(tǒng),分析消費者購買次數(shù)并為其匹配不同優(yōu)惠方案,導致部分消費者被迫戴上頭盔看房。
當人臉識別遇上人工智能,你我皆是“行走的條碼”。隨著技術的發(fā)展,制作高逼真度的假臉或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人臉圖像越來越容易。2023年7月杭州互聯(lián)網(wǎng)法院審理了我國首例關于“AI換臉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公益訴訟案,虞某利用“AI換臉”軟件,制作大量淫穢視頻并傳播牟利,最終獲刑七年三個月。人臉作為身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具有運用上的同一性、連鎖性,難以更改。人臉信息一旦泄露,各處保護屏障均可能頃刻瓦解。
“要臉”的地方越來越多,當“刷臉”變“丟臉”,誰來護這張臉的周全?
技術創(chuàng)新與倫理失衡的角力中,倫理先行應成為首要要求。2022年3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》,從明確科技倫理原則、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、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制度保障、強化科技倫理審查和監(jiān)管、深入開展科技倫理教育和宣傳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。“可信AI-人臉識別評估”,以技術手段測試驗證人臉識別技術提供方、使用方的人臉識別可信能力等級,吸引眾多企業(yè)報名參加。
全鏈條管理,方能避免因過度“刷臉”,泄露個人生物信息。民法典第1034條關于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的規(guī)定,人臉信息作為生物識別信息屬于法律保護的個人信息范疇,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時應嚴格遵守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規(guī)定。為規(guī)范人臉識別技術應用,2023年8月國家互聯(lián)網(wǎng)信息辦公室起草了《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(征求意見稿)》,里面提到: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應當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遵守公共秩序,尊重社會公德,承擔社會責任,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。尤其指出:旅館客房、公共浴室、更衣室、衛(wèi)生間及其他可能侵害他人隱私的場所不得安裝圖像采集、個人身份識別設備。
小心看似方便的“黑科技”黑了人間。國內(nèi)某知名科技公司的手機“無卡聯(lián)網(wǎng)”黑科技,因為違反了工信部一卡一實名的相關規(guī)定被緊急叫停。在遙遠的大洋彼岸,一項超強AI訓練,被以馬斯克為首的眾多科技大佬聯(lián)名疾呼“緊急剎車”,理由是對社會和人性造成潛在風險。?
越來越多的電影預言成為現(xiàn)實,面對不確定的未來,科技向善方能造福人類,不然算法終將變成算計。
撰文/ 吳德玉 車家竹 馬曉玉
編輯:余鳳
責任編輯:李鈺華
編審:舒旭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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